广大市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德惠市工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经过前期的筹备,现已正式开始办理。具体办理地点为:城区(含布海、升阳)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业户到西八道街与三中央街交汇处政务大厅二楼工商局窗口办理;各乡镇需要办理的业户可直接到辖区工商分局窗口办理。
德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日
主办:德惠市工商局地址:德惠市新惠路1866号电话:0431-87269646 Email:dhgongshangju@sohu.com德惠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运营管理